為了解釋儲蓄與借貸行為,必須考慮跨期消費與跨期預算限制。而要分析跨期行為,就必須先比較現金在不同時期的價值。

同樣的一塊錢,時間不同價值也不同。這是因為消費者有時間偏好,愈早消費愈好;或者生產者可以投資獲利,因此現金可以在未來創造更多的金錢。所以現在的1元可以買更多的未來1元,例如,今天1元存到銀行,明年今天銀行給你1.1元,也就是你以現金1元買到未來的1.1個1元。超出的部分就是利息。

利息是延後消費的報酬,利率r則是延後消費1元的報酬。所以1元現金的未來值(Future Value, FV)為1+r,而未來1元的現值(Present value, PV)為1/(1+r),又稱折現因子(discount factor),而稱用來折現的利率為折現率。

消費者如何決定他的各期消費?根據他的跨期消費偏好,他要讓跨期消費的效用最高,但是必須受限於他的跨期預算限制。

消費者的跨期預算限制,指他各期的收入與支出的現值必須相同。各期的收支可以不同,如果某一期的消費大過收入,稱之為借貸,如果消費低於收入,稱之為儲蓄。

最後修改: 2013年 12月 18日(三.) 16:49